国家管控油价-国家应该管好石油价格

tamoadmin 2024-08-25

1.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管理办法

2.中石油倒卖1.8亿吨进口原油被处理,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现在的石油油价一直在上涨,为何中国石油的股价却一直在跌?

4.石油归哪个部门管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管理办法

国家管控油价-国家应该管好石油价格

(发改价格[2009]1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们制定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指导价或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中石油倒卖1.8亿吨进口原油被处理,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引言:中国石油倒卖1.8亿吨进口原油被处理,真的感觉是为了钱,什么事都敢做。但是要知道这样的行为太严重,扰乱了油品市场的秩序,而且也违反了国家产业政策,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所以还是需要被严肃处理的。

一、被处理是应该的

中石油此前还说过了,2021年油气产量预计超过2.1亿吨,创历史新高,但是倒卖这个事情不管到哪一个都没有办法接受的。中石油倒卖了1.8亿吨进口原油,然后被处理了,觉得这就是他们应该的,明明知道这个事情可能会出现违纪的情况,但是他们还是做了就是为了赚取利益。石油集团主要领导也是严重失职失责的,真的想要细查的话,感觉里头肯定不止这几个人,中石油方面也有所回应,说了他们现在的经营情况并没有受到影响,这个应该怎么说呢,就是自己赚自己的钱

二、严重的违反了国家产业的政策,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

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它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原油成品油管理相关的规定,而且它直接违反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也扰乱了油品的市场秩序。要知道所有的市场他都是需要公平竞争的,但是他这个行为直接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间接的造成了财政税收的流失,而且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三、所有的钱都必须是从正规渠道获得的

每个人都想赚钱,每个人都能用很多的钱,但是要能知道所有的钱他必须是从正规渠道来的,中国是由这么大的一个产业里面竟然出现这样的问题,只能说他们的领导不作为,后期如果再不自查不自省的话,应该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现在的石油油价一直在上涨,为何中国石油的股价却一直在跌?

博主语:看了这篇文章,在目前,在制度没有改进之前,在贪官没有伏法之前,你,还会买股票吗?

股民一研究股市上涨下跌的原因,管理层就发笑。涨跌的开关掌握在他们手中,你们却去研究技术啦、这个面那个面啦,这不是缘木求鱼又是什么?

投资中国股市的人,本来应该是非常幸福的。从股市诞生到今天的20个年头,中国经济一直牛气冲天,从来没有低于过7%的增长速度,1990年的 gdp是 1.74万亿元,到2007年已经是24.6万亿元了,20年增长了14倍之多。作为实体经济的晴雨表,照道理来讲,就是一头彪悍的大牛才对啊,即使投资人有所谓"过度情绪",最多也就是有时候肥牛有时候瘦牛罢了。

可悲的是,20岁的中国股市从来就没有牛过,一会儿是骨瘦如柴的小猫,一会儿是硕大无朋的大象,股票价格总在喜马拉雅的顶峰和马里亚纳海沟之间来回蹦达着。

是中国股民有着运动员一般的体魄,热爱登山跳海、跳海登山地来回折腾吗?显然不是。今天中央电视台通过对76万投资者的调查,得出一个数据:从 2007年至今,92%的股民亏损,亏损5成以上的人竟然接近6成!须知,今年是"黄金十年"的第二年,也是言犹在耳的"增加人民财产性收入"和"防止股市大起大落" 这些庄严的承诺才说了6、7个月啊。而纵观20年股市的发展历程,至少也有92%以上的平民参与者血本无归,几万甚至十几万亿的平民资财化为灰烬。说中国股市是百姓财产的屠宰场,那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中国股市怎么了?一个社会财富的源泉怎么成了社会财富的黑洞?一个全体社会成员民主公平地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渠道怎么成了加剧社会不公不义的工具?让我们看看中国股市的结构吧。

中国股市由五个部分构成:1、代表法律权威、行使市场监管责任的国家机关;2、被投资者,也就是上市公司;3、投资者,也就是股民、基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 4、在以上三者之间架设沟通桥梁的社会中介机构,如、券商、会计师事务所;5、由公共知识分子和各利益集团代言人组成的公众舆论。

照道理讲,如果市场各部分各守其职,市场应该平稳发展才是啊,但是事实却表明,18年来,中国的股市一直就是这样要么是猫,要么是大象,来回折腾个不休。

为什么会这样?我们要从市场上涨下跌的原因分析起来。

中国股市从诞生至今,从来都是一个受着严格zf管制的"政策市",其上涨和下跌完全是政策人为制造出来的,所以和实体经济几乎老死不相往来。

既然是人为的政策市,为什么不将股市调控成平稳发展的市场呢?

因为涨跌得越"暴",利益的越巨大!

设想一下,如有人能准确地在中国股市的每一个低点买入,又在股市的每一个高点卖出,有个三年五年的,他将拥有多少财富?实在难以想像。不是说成为亿万富翁很简单吗?只要拿十万元前,找到10个翻番的股票就实现亿万富翁的美梦了。

试想一下,如这个"神人"在低点买入后,他是否希望在短时间内涨得越高越好?而他在高点卖出之后,是否希望在短时间内跌得越低越好?

谁能找到大盘的高点低点?制造政策的人;谁能找到个股的高点低点?操纵个股的人。

谁制造着政策?中国证监会;谁具体操纵个股?机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和机构投资者应该是什么关系呢?应该是猫和老鼠的关系。但是现实是什么关系呢?是一家亲的关系。

一家亲是如何形成的?1、入市靠证监会批准;2、运行靠证监会"窗口指导";3、队伍相互融合。

仅仅查公开的资料就一目了然,证监会不过是一个跳板,许多证监会官员们人生的目标是到被监管单位去享受财富。

先看证监会和券商的队伍融合:

新证券的董事长李鸣曾是中国证监会稽查二局局长;新证券的总裁肖时庆曾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

安信证券总经理王彦国曾在证监会发行部、基金监管部、证监会南京特派办、上海证管办等部门担任要职;

国金证券董事长雷波,是已被"双规"的前证监会副王益的在证监会时的秘书;

平安证券总裁助理张文生曾经是证监会干部;

曾任证监会副的汪建熙,后来摇身一变,成为合资投行中金公司的董事长;

太平洋证券总经理王超,曾任证监会法律部主任,证监会杭州特派办主任、党委书记、证监会稽查一局局长等职;太平洋证券独立董事王连洲更是在业内赫赫有名,是基金法的起草组长;

再看证监会和基金公司队伍的融合:

目前60家基金公司中,15家基金公司的总经理曾在证监会、上证所、深交所担任过要职;此外,还有7家基金公司的董事等也在上述监管部门工作过;

甚至美国的也在招募中国证监会的官员:不久前,中投公司砸下32亿美元的美国私募基金弗劳尔斯的董事总经理宣昌,就曾任证监会规划委委员和机构监管部副主任。

好了,在这样明目张胆的融合中,证监会对市场中两支最重要的主力的监管已经成了左手管右手了。剩下来监管谁呢?管上市公司?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是券商辅导、保荐、发行上市的,券商和证监会是一家人后,上市公司和证监会就有了"姑表亲";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要炒作股价需要上市公司有相应的消息配合,上市公司也要基金拉升股价进行减持、再融资等活动,在市场生存过程中,上市公司通过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也和证监会有了"姨表亲"。都是一家人,那么监管谁呢?

还有两支力量:"经济学家"和媒体舆论。但是大多数"经济学家"本来就是强势利益集团包装出来的、豢养着的,而这些强势利益集团通过广告购买、信息沟通早已经将大多数舆论媒体收归麾下了;至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如他们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在没有集体诉讼制度的中国,在中小股东没有对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权的中国,能生存下来吗?

现行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道德,将证监会、券商、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大众舆论焊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的时候,他们就是反市场的一致行动人!暴涨之后暴跌,暴跌之后再暴涨,就在这疯狂的上串下跳中,一次次绞杀中小投资者的资本,一次次剐削人民的财富!

今年年初,沪深两市的流通市值是10万亿,到6月18日已经不到6万亿了,这4万亿真金实银,相当于去年全年国家财政收入80%财富到那里去了?我们知道从去年到今年,印花税、融资、再融资、大小非、基金分红,林林总总加起来,也不过1万亿左右的规模,还有3万亿到那里去了?

基金已经偶然暴出了"老鼠仓",证监会的官员们有吗?如有,那是非常恐怖的事情,因为能主导市场方向的人,从人性的角度,一定是希望涨了再涨,跌了再跌的啊。

但是目前我们的法律体系能阻止官员的老鼠仓吗?答曰:不能!

《证券法》中第四十三条就是防范老鼠仓的,怎么规定的呢?"证券、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这个规定等于告诉证监会以及相关的禁止交易人,买卖股票一定要用老婆、儿女的名义,不可以拿自己的去。简直是"严苛"的"酷法"啊,它的目的好像在努力杜绝证监会官员们拥有私房钱!

但是如就有证监会官员冒天下之大不韪,拿自己的炒起来怎么办?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违法责任"在等着他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说明,如果自己把自己揪出来,不但要将赚的钱吐出来,而且证监会还可能给个"警告" 啊,"记过" 啊什么的处分!如此"残暴"的惩罚,相关人员至少胆子要比米粒大才敢触犯啊!

前一段时间市场高呼"救市了!"的时候,我冷眼旁观,哧哧冷笑:证监会肯定心里想,你们闹得这么凶,说大小非使股票下跌,说印花税让股票下跌,好,我大小非规范!我印花税降下来!你们能耐大,看能将股票涨到哪里去!一个眼色基金就明白了,疯狂地卖;证监会也不闲着,新股拼命地发;"经济学家"也行动起来,说恐怖啊,越南危机了!美国危机了!印度危机了!看你们那个敢买!等回落几天傻瓜们犹豫彷徨的时候,给你们最后痛击:特批特大的ipo!冷不防提高存款准备金!国资委说国有企业炒股损失要追究......哗啦啦兮大厦倾......

暴涨有暴涨的受益者,暴跌有暴跌的受益者,在这场世界罕见的股灾中,有人哭红了眼,有人笑弯了腰!谁是暴跌的受益者?能预知市场方向的人;在目前的市场主体中,谁能预知市场方向?以证监会为核心的庞大的利益集团!

如证监会真心救市,能将股市稳住或者拉上去吗?小意思!

去年年底以来中国股市的运行轨迹,就是中国石油的运行轨迹。这个怪胎,到今天依然有2.46万亿的总市值,占大盘的权重13%还多。中国石油涨,则大盘涨,中国石油稳,则大盘稳,中国石油跌,则大盘跌。那么要花多少钱才能让它涨起来呢?今天最多只要花3亿!今天它的价格在15左右,换手率不到1%,全部交易额不足6亿元,用3亿拉升,另外至少有3亿跟风,价格就上去了。

其实要稳或者升,只要机构不抛就行了,因为目前这个价格,不存在获利盘,套牢的股民是不会汹涌地割肉的,但是为什么它就跌了下去,带动大盘狂跌6.5%,以至于800家跌停呢?只有一个解释,根本不想救市,反而想打压股市,制造恐慌,以期获得更廉价的筹码!

机构有钱吗?吓死你!不说每次都能成功逃顶的社保基金、疯狂砸盘的保险基金,就说从基民手中收来的公募基金,有多少呢?7千亿!拿出区区0.05%来,中国石油就稳住了,大盘也就稳住了,但是不但不拿,还拼命地砸!要的是什么?暴跌再暴跌!

不是说证监会开会要讲政治吗?哈哈,念文件一本正经,下台时稍微眨一下眼睛不是就能会心一笑了吗?

那么暴跌复暴跌,谁最开心?

1、老鼠仓。可以得到更便宜的筹码;

2、外资。可以用更便宜的价格收购中国的核心资产;

3、被老百姓热议的贱买国产的人。说建设银行卖2.45元/股给友邦是卖国,那么二级市场跌到1.45元/股,不是就成了爱国英雄了吗?再说农行正在股份制改造,什么价格友邦才会开心地举起水晶杯呢?

4、仇华的敌对势力。你经济增长不是快吗?你不是要和谐吗?你不是要风光地搞奥运吗?看看,你民不聊生了吧?民众和zf有对立情绪了吧?

那么暴跌复暴跌,谁最伤心?

1、中国老百姓。理由地球人都明白。

2、党。"增加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这个庄严的政治承诺,居然成了忽悠百姓进套的事实,一言九鼎的政治威严在遭受空前的侵蚀,1号肯定痛心疾首!

3、zf。"防止大起大落"的施政宣言,居然得到截然相反的现实结果,zf的能力和诚信遭受空前质疑,3号焉不忧愤交加?

所以,我们知道了,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上形成的利益集团有多么庞大,有多么嚣张,有多么贪婪,有多么残酷,有多么危险!他们就是要在中国股市上先买一只猫,然后以大象的价格卖给老百姓,然后再无所不用其极地让百姓以猫的价格再卖给他......颠来倒去,反反复复地从事着这个肮脏的游戏,其结果是国家发展再快,经济发展再好,老百姓和资本市场也牛不起来。最终,中国将为他们这个肮脏的游戏付出巨大的代价!

目前证监会的官员"出事"的已经有好几个了。前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被判九年;前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负责人高勇死缓;前证监会副王益也已经被"双规"。他们都是因为其他事情牵连出来的,被发现纯属偶然。

还有没有"王小石""高勇""王益"在大楼里依然神现活现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目前薄弱的法律体系是无法保证大楼里没有他们的。

为获得一己之私或者一个小团体的利益,使亿万百姓的利益受损,使国民经济的发展受阻碍,使党和国家的威信受侵蚀,使民族复兴大业成泡影,这样的事情确实有发生的可能。

怎么办?必须将目前这种证券监管的法律框架、执行机构、制衡方法全盘推倒重来,重新建立一个受中小投资者有效监督、和市场利益相关各方完全隔离、独立行使资本市场法律监管职能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资本市场为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石油归哪个部门管

三大石油公司直属于院,一般接受国资委和发改委的监督和管理。

建国初期,内的部委数量很少,仅成立燃料工业部全面实施石油、煤炭、电力的行政管理职责。10年代,这一部门演变为燃料化学工业部,并随之分拆为煤炭部、石油部和电力部,1982年和1983年,石油部分别成立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简称中石化),两大企业同时具有行政职能。

1988年,中国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撤销石油部,组建能源部,撤销的石油部被改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简称中石油),同时具有行政职能。1993年,成立仅5年的能源部被撤销,石油行业则由几个大型企业自主管理。

199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拉开帷幕,将化学工业部与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的行政职能合并,组建了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三大石油公司正式挂牌,实现政企分开。2001年,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被撤销,并改组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负责行业的协调。

由此以来,多头管理的局面就此形成。石油行业管理权限被分散到各个部门:石油的勘探开发归国土部管(该职能最早是在石油部,然后到了中石油总公司,最后划给了国土部);加油站的审批和建设归商务部管;原油及产品油的价格确归发改委价格司管;石油行业发展规划归发改委能源局管;石油行业重大投资归发改委的投资部管;三大石油公司人事任命等归国资委管。

扩展资料:

石油的未来政策:

建立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社会全面发展,发展离不开经济发展做后盾。

石油工业是经济发展的血液,但是,石油属于不可再生,因此,发展石油工业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节约型之路。

作为国家经济支柱型企业的中国石油集团,要把党中央、院提出的建立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的伟大工程,落实到自己工作的实处,最重要的是用什么样的发展观来发展我们的石油工业。中国石油集团要承担起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历史责任,就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

从寻找石油到利用石油,大致要经过四个主要环节,即寻找、开、输送和加工,这四个环节一般又分别称为“石油勘探”、“油田开发”、“油气集输”和“石油炼制”。“石油勘探”有许多方法,但地下是否有油,最终要靠钻井来证实。

一个国家在钻井技术上的进步程度,往往反映了这个国家石油工业的发展状况,因此,有的国家竞相宣布本国钻了世界上第一口油井,以表示他们在石油工业发展上迈出了最早的一步。

“油田开发”指的是用钻井的办法证实了油气的分布范围,并且油井可以投入生产而形成一定生产规模。从这个意义上说,1821年四川富顺县自流井气田的开发是世界上最早的天然气田。

“油气集输”技术也随着油气的开发应运而生,公元1875年左右,自流井气田用当地盛产的竹子为原料,去节打通,外用麻布缠绕涂以桐油,连接成“输气管道”,总长二、三百里,在当时的自流井地区,绵延交织的管线翻越丘陵,穿过沟涧,形成输气网络,使天然气的应用从井的附近延伸到远距离的盐灶,推动了气田的开发,使当时的天然气达到年产7000多万立方米。

百度百科-中国石油管理机构

百度百科-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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