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六碳八加氢汽油价格-碳6氢10是什么

tamoadmin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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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主要含有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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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petroleum)[1]从油田里开采出来未经加工处理叫原油。[2]石油是古代海洋或湖泊中的生物经过漫长的演化形成的,埋藏在地下的天然矿产资源,属于化石燃料。[8][9]石油含有的元素主要有碳、氢、硫、氮、氧等,以烷烃、环烷烃、芳香烃等形式存在。[1]石油储存在地壳上层部分[3],多分布于低地和盆地,如山间盆地、滨海及近海大陆架等地区。[4]石油通常为流动或半流动的黏稠液体[7],有红、金黄、墨绿、黑、褐红甚至透明等多种颜色[6],一般具有特殊气味,相对密度一般在0.8~0.98,各地石油凝点差别更大[7],其沸点为常温到500°C以上[9]。石油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局部溶于酒精。[1][3]

基本信息

中文名

石油

英文名

petroleum;oil[1]

别名

原油[2]

拼音

shí yóu

主要产地

中东、欧洲及欧亚地区、非洲、中南美洲、北美、亚太地区[2]

主要成分

主要有碳、氢、硫、氮、氧等,以烷烃、环烷烃、芳香烃等形式存在[1]

分布区域

石油储存在地壳上层部分[3],多分布于低地和盆地,如山间盆地、滨海及近海大陆架等地区。[4]

应用产业

石油产品被用作溶剂油、燃料油、润滑油等,石油化工产品用于合成塑料、合成纤维、橡胶等[5][4]

颜色

有红、金黄、墨绿、黑、褐红甚至透明[6]

透明度

透明至不透明[6]

水溶性

石油不溶于水,易溶于苯、醚、四氯化碳等有机溶剂,局部溶于酒精。[1]

密度

0.8~0.98g/cm3[7]

石油被称为“工业的血液”,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能源,是仅次于煤的化石燃料,又是近代有机化工工业的重要原料。[5]石油除了作为燃料,还被作为溶剂、润滑剂,生产石蜡、沥青等。[5]石油化工亦可生产出数千种化工产品,如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洗涤剂、染料、医药、农药、炸药和化肥等等。[1]

主要特征

矿物组成

石油是碳氢化合物的混合物,含有1~50个碳原子的化合物,其主要成分是碳(83%~87%)、氢(11%~14%)两种元素,还含有少量的硫(0.06%~0.8%)、氮(0.02%~1.7%)、氧(0.08%~1.82%),这些元素以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形态存在,包括烷烃(如甲烷、丁烷)、烯烃(如乙烯、丙烯、丁二烯)、环烷烃(如环戊烷、环已烷)、芳香烃(如苯、甲苯、二甲苯等)、含硫化合物(如硫醇、硫醚、噻吩等)、含氮化合物(如吡啶、吡咯等)、含氧化合物(如苯酚、环烷酸等)等,相对分子质量为几十到几千。在石油中已鉴定出的烃类化合物在230种以上,从溶有天然气的石油平均成分看,链烃约占53%,环烃约占31%,芳香烃约占16%。有的石油中还可能有氯、碘、砷、磷、硅等微量非金属元素和铁、钒、镍、铜、镁、钛、钴、锌等微量金属元素,以及不溶解的水分。[5][10][1][9]

理化特征

石油通常为流动或半流动的黏稠液体,埋藏在地下储油层中以液态存在,在地表压力和混合状态条件下,仍然为液态或半固态形式存在。[7][1]因产地不同,甚至同一产地的采油层位不同,石油的颜色、密度、黏度及凝点等性质有较大差别。[7][3]石油的成分主要有:油质(这是其主要成分)、胶质(一种黏性的半固体物质)、沥青质(暗褐色或黑色脆性固体物质)、碳质。[3]石油的颜色非常丰富,有红、金黄、墨绿、黑、褐红甚至透明,其颜色是它本身所含胶质、沥青质的含量,含的越高颜色越深。[6]石油一般具有特殊气味,相对密度一般在0.8~0.98,各地石油凝点差别更大,高的达30℃,低的为-50℃。[7]其沸点为常温到500°C以上。[9]石油不溶于水,但可与水形成乳状液;易溶于有机溶剂,如苯、醚、四氯化碳等,局部溶于酒精。[1][3]石油之所以在外观和物理性质上不同,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化学组成不完全相同。[9]

石油具有可燃性[3],其标准燃料系数为1.4286,平均低位发热量为41.87 MJ/kg。[1]

形成原因

石油成因对勘探油气资源有着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人们一直在进行研究。不过,由于石油成分复杂且能够流动,使得石油的成因研究更加困难。人类提出了各种假说,又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这些假说大致可分为无机成因学说和有机成因学说两大派。[10]

有机成因学说

石油有机成因学说认为:石油中的绝大部分物质,都是由保存在岩石中的有机质(特别是低等的动物和植物的遗体)经过长期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逐渐转化而成的。[10]

石油形成过程示意图

远古时期大量的有机物被流水带到了地势低洼的湖盆或海盆里。由于重力作用,有机物质沉入水底,与空气隔绝。陆地上流入大量的泥砂及其他矿物质,迅速地将有机体埋藏,形成还原性环境。随着地壳的运动,边沉降边沉积,压力和温度不断地增大,同时在细菌、压力、温度和其他因素的作用下,处在还原环境中的有机淤泥经过压实和固结作用而变成沉积岩石,形成“生油岩层”。沉积物中的有机物在成岩阶段中,经历了复杂的生物化学变化及化学变化,逐渐失去了CO2、H2O、NH3等,余下的有机质在缩合作用和聚合作用下,通过腐泥化和腐殖化过程,于是形成干酪根[a],它是生成大量石油和天然气的先驱,因此石油有机成因学说又叫干酪根说。干酪根埋深到一定深度和温度门限值后,由未成熟转化为成熟,杂原子键发生断裂,开始释放出烃类和非烃化合物;随着埋深持续增加,烃源岩进一步熟化,干酪根的C-C键断裂,进入生油、生气高峰。[10]这些碳氢化合物比附近的岩石轻,它们向上渗透到附近的岩层中,而后聚集到一起形成油田。地质学家将石油形成的温度范围称为“油窗”,温度太低石油无法形成,温度太高则会形成天然气。[3]

由于石油的有机成因学说充分考虑了石油的生成和产出的地质、地球化学条件,深入对比了石油及沉积有机质的组成特征,更具有说服力,为绝大多数石油地质和石油地球化学工作者所接受,世界各石油公司也按石油有机成因学说指导油气勘探。[10]

无机成因学说

石油无机成因学说主要以碳化物说及宇宙说为代表。碳化物说认为,地球核心部分的重金属碳化物和从地表渗透下来的水发生作用,可以产生烃类。宇宙说认为,当地球处于熔融状态时,烃类就存在于它的气圈里。随着地球的逐渐冷凝,烃类被岩浆吸收,就在地壳中生成了石油。无机成因学说认为碳氢化合物可以在地下深处产生,并沿裂缝周期性上升,聚集在沉积层、岩浆岩和多孔火山岩内。为了证明这种理论,科学家通过在实验室模拟地球深处的条件,已经成功合成了石油。另外,在绝无生命存在的空间形体上,也发现了类似于石油和可燃气的物质,这给无机生成石油的理论提供了根据。如果这一理论得到验证,意味着油、气资源则将不会在短期内枯竭。[10]科学家一般它被用来解释一些油田中的石油流入现象。[3]

分布区域

石油是地质勘探的主要对象之一,储存在地壳上层部分。[3]石油多分布于低地和盆地,如山间盆地、滨海及近海大陆架等地区。[4]

地球上蕴藏着丰富的石油,据估计它的蕴藏量为10000多亿吨,其中700多亿吨蕴藏在海洋里。[10]地球上已探明石油资源的1/4和最终可采储量的45%埋藏在海底。世界石油探明储量的蕴藏重心将逐步由陆地转向海洋。[3]2008年探明的世界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为1708亿吨,其中中东占60%,欧洲及欧亚地区占11.3%,非洲占10.0%,中南美洲占9.8%,北美占5.6%,亚太(中国除外)占2.1%,中国占1.2%。[2]

石油的分布从总体上来看极不平衡:从东西半球来看,约3/4的石油资源集中于东半球,西半球占1/4;从南北半球看,石油资源主要集中于北半球;从纬度分布看,石油资源主要集中在北纬20°~40°和50°~70°两个纬度带内。波斯湾及墨西哥湾两大油区和北非油田均处于北纬20°~40°内,该纬度带集中了51.3%的世界石油储量;50°~70°纬度带内有著名的北海油田俄罗斯伏尔加及西伯利亚油田和阿拉斯加湾油区。[3]

2018年部分国家的石油探明可采储量[11]

国家

探明可采储量/亿桶

国家

探明可采储量/亿桶

委内瑞拉

3033

阿联酋

978

沙特阿拉伯

2977

美国

612

加拿大

1678

利比亚

484

伊朗

1556

尼日利亚

375

伊拉克

1472

哈萨克斯坦

300

俄罗斯

1062

中国

259

科威特

1015

卡塔尔

252

资料来源:《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9版,1桶=158.98 L

中国石油资源的分布极不均衡,集中分布在东部、西部和近海3个大区,其可采资源量分别为100.25亿吨、47.87亿吨和29.27亿吨,合计177.39亿吨。从分布的盆地上看,石油资源集中分布在渤海湾、松辽、塔里木、鄂尔多斯、准噶尔、珠江口、柴达木和东海陆架八大盆地,其可采资源量182.31亿吨,大型沉积盆地石油资源占全国石油地质资源量的97%。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石油地质学家找到了100多个油田,包括大庆油田、胜利油田、辽河油田和克拉玛依油田等一批大型油田。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石油累计探明地质储量389.65亿吨,剩余技术可采储量35.42亿吨,剩余经济可采储量25.33亿吨。中国石油资源的探明程度较低,众多盆地和大陆架中很可能存在丰富的油气资源。[11][5]

应用领域

石油被称为“工业的血液”,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能源,是仅次于煤的化石燃料,又是近代有机化工工业的重要原料。[5]

石油产品

按石油产品的用途和特性,可将其分成14大类,即溶剂油、燃料油、润滑油、电器用油、液压油、真空油脂、防锈油脂、工艺用油、润滑脂、蜡及其制品、沥青、油焦、石油添加剂和石油化学品。[5]

(1)溶剂油。按用途可分为石油醚、橡胶溶剂油、香花溶剂油等。可用于橡胶、油漆、油脂、香料、药物等工业作溶剂、稀释剂、提取剂;在毛纺工业中作洗涤剂。[5]

(2)燃料油。可分为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重质燃料油。石油气可用于制造合成氨、甲醇、乙烯、丙烯等。汽油分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分别用于汽车和螺旋桨式飞机;煤油中的航空煤油用于喷气式飞机,灯用煤油供点灯用,也可作洗涤剂和农用杀虫药溶剂;柴油中的轻柴油用于高速柴油机,重柴油用于低速柴油机。[5]石油作为燃料有着很多优点。如易开采,容积小,容易运输;可燃性好,发热量高;易燃烧、燃烧充分和燃后不留灰烬的特点。所以,石油不但用于海陆空交通方面,工厂的生产过程,更现代国防中用于新型武器、超音速飞机、导弹和火箭的燃料。[4]

(3)润滑油。润滑油品种很多,主要包括汽油机和柴油机油,机械油,压缩机油、汽轮机油、冷冻机油和气缸油,液压油,电器用油等。[5]

(4)润滑脂。润滑脂是在润滑油中加入稠化剂制成,用于不便于使用润滑油润滑的设备,如低速、重负荷和高温下工作的机械,工作环境潮湿、水和灰尘多且难以密封的机械。[5]

(5)石蜡和地蜡。石蜡和地蜡是不同结构的高分子固态烃。石蜡分成精白蜡、白石蜡、黄石蜡、食品蜡等,可分别用于火柴、蜡烛、蜡纸、电绝缘材料、橡胶、食品包装、制药工业等。[5]

(6)沥青。沥青可分为道路沥青、建筑沥青、油漆沥青、橡胶沥青、专用沥青等多种类型,主要用于建筑工程防水、铺路以及涂料、塑料、橡胶等工业中。[5]

(7)石油焦。石油焦是优良的碳质材料,用于制造电极,也可作冶金过程的还原剂和燃料。[5]

石油化工产品

石油化工产品是石油炼制过程中所得到的石油气、芳香烃以及其他副产品,也是有机合成的基本原料或中间体,有的石油化工产品可直接使用。[9]由石油进一步加工生产的三烯、三苯、乙炔和萘等作为化学工业的原料或中间体直接涉及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是基本有机化工原料。[9]从石油中可提取几百种有用物质,其经济价值远远超过作为燃料燃烧的经济意义。石油化工可生产出数千种化工产品,如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洗涤剂、染料、医药、农药、炸药和化肥等等。[4][1]

矿物开采

世界范围内的石油生产,主要集中于中东地区。欧佩克国家原油产量占全世界产量的比例达到40%以上,这是我国石油进口的主要地区。同时,我国也从西非、南美等主要产油区进口石油。2017年,我国的石油海运进口周转量占到全球周转量的29%,平均海运距离达到了约7 800海里(1海里=1.852千米),随着进口石油来源的多元化,这一数据还会继续增长。[11]

油田开发包括石油勘探、钻(完)井和油田开采。石油勘探是石油开发中最重要的基础环节,它包括油田的寻找、发现和评估。[11]石油勘探投资巨大,发展迅速,石油地质理论日益成熟,勘探手段更加先进,除地震勘探外,地球化学勘探、遥感、遥测、资源卫星等先进技术也引入到石油勘探中,使勘探效率和成功率大大提高。[5]钻井是从地面打开一条通往油、气层的孔道,以获取地质资料和油气能源。[5]最初,依靠地下自然压力把油集中到油井;油压降低时需用油泵或深井泵,或者向地下油藏注水或气体以保持其压力;有时,还会加注蒸汽或化学溶剂以加热或稀释石油后再开采。当采油成本过高时,应关闭油井。[5]

油气集输工程是在油田上建设完整的油气收集、分离、处理、计量和储存、输送的工艺技术,使井中采出的油、气、水等混合流体,在矿场进行分离和初步处理,获得尽可能多的油、气产品。水可回注或加以利用,以防止污染环境,减少无效损耗。[3]

石油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虽然有科学考察表明,这种能源在地球上依然在不断生成,但其生成的速度,要用地质年代来计算。[4]据估计,地球上大约还有1370亿吨石油藏量,按照现有的生产水平,全世界每年开采30亿吨石油地球上的石油还可供人类开采40年到50年。[4]

历史

人类发现和利用石油的历史悠久。公元前3000年,幼发拉底河流域的人们就开始利用沥青作建筑材料。[5]公元前10世纪之前,古埃及、古巴比伦和古印度等国采集天然沥青,用于建筑、防腐、黏合、装饰、制药,古埃及人甚至能估算出油苗中渗出石油的数量。楔形文字中也有关于在海沿岸采集天然石油的记载。[3]公元前5世纪,在阿契美尼德王朝(波斯第一帝国)的首都苏撒附近出现了人类用手工挖成的石油井。[3]公元7世纪,拜占庭人将石油用于战争,并称之为“希腊火”。[3][5]13世纪,缅甸的仁安油田开始开采。16世纪苏门答腊人用石油做成火球烧毁葡萄牙人的帆船。[5]阿塞拜疆的巴库地区有丰富的油苗和气苗,这里的居民很早就从油苗处采集石油作为燃料,也用于医治骆驼的皮肤病。1837年,这里有52个人工挖的采油坑,1827年增加到82个,不过产量很小。[3]在现代战争中,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就有将石油浮在海面上焚烧对方军舰的战例。[12]1854年,人们发明了煤油灯,也学会了在石油中提取煤油。[3]

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和利用石油的国家之一。[3]早在3000年前,中国《易经》就有关于石油的文字记载。[5]东汉的班固的《汉书·地理志》记载我国高奴县(今陕北延长一带)有一种可以燃烧的水。《后汉书》也记载酒泉郡延寿县(今甘肃玉门东南)南面有一种泉水,像肉汁一样肥,烧起来很明亮,但不可以吃,当地人称为石漆。[12][3]自晋代到明代,石油除了用来点灯作燃料外,还用作机械的润滑油,也有人用来涂在牛皮囊上防水,还有可治癣疮的说法。唐代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志》中提到石油已被利用到了国防和战争中。宋朝时也曾用石油焚烧敌人。[12]宋朝沈括在他的《梦溪笔谈》中提到陕北延长的石油燃烧时产生又浓又黑的烟,并试用这种烟灰来做墨,墨光如漆,比松烟墨还要好。我们现在通用的石油这个名称,就是从沈括开始使用的。[12]到11世纪,中国开凿了第一批油井,并炼制出“猛火油”、石蜡、沥青等粗制石油制品。[5]元朝的《元一统志》记载当时的陕北已经手工挖井采油,其用途已扩大到治疗牲畜皮肤病,而且由官方收购入库。[3]

在古代,石油主要用在照明、润滑、医药、军事和制墨五个方面,整体上石油科技的发展极其缓慢。人们对石油的开发与运用也只限于对现成原油的开采与使用,未对石油的来源及产生的地质条件进行研究。[11]

中国古代钻井图

1859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成功打出了第一口油井,接着俄国人也开始了油井采油,现代石油工业真正开始。[5]1859年,欧洲开采36000桶原油,主要产自加利西亚和罗马尼亚。[3]1861年,外高加索的巴库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座炼油厂。当时巴库出产世界上90%的石油。后来斯大林格勒(现为伏尔加格勒)保卫战就是为夺取高加索石油区而展开的。[3]20世纪50年代以来,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工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石油制品消费量迅速增长,石油的消费量剧增。1900年世界石油消费量为40万桶,1920年为22万桶/天,1940年为85万桶/天,1960年为340万桶/天,1980年为800万桶/天,2000年后达到了7000万桶/天以上。[5]19世纪,石油工业发展缓慢,提炼的石油主要用作油灯的燃料。20世纪初,随着内燃机的发明,情况骤变,石油至今是最重要的内燃机燃料。尤其是美国得克萨斯州、俄克拉荷马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油田的发现,掀起一阵“淘金热”。[3]1910年在加拿大(尤其是在艾伯塔)、荷属东印度(印度尼西亚)、波斯(伊朗)、秘鲁、委内瑞拉和墨西哥发现了新的油田。这些油田全部被工业化开发。[3]世界石油开采的情况在20世纪内以迅猛速度增长,1921年首次突破产油量1亿吨大关,1950年超过5亿吨,1979年创造了31.7亿吨的历史最高记录,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略有下降。[4]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一个世纪内,美国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生产中心,产量占世界2/3左右,号称“石油帝国”。[4]而后中东新兴产油区的地位日益上升。1973年波斯湾地区石油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38%,进入80年代后由于人为的因素而有所下降,但仍占世界总产量的近30%。[4]21世纪初,尽管核能和再生性能源发展迅速,石油仍然占欧洲能源消耗的30%、北美的40%、非洲的41%、中南美洲的44%以及近东地区的53%。[13]

中国近代石油工业萌芽于19世纪中叶,基础极其薄弱。到1949年,中国的石油产量仅12万吨。随着克拉玛依油田、大庆油田、胜利油田等大油田陆续投人开发,中国石油工业迅速发展。1978年,全国石油产量突破1亿吨,成为世界石油生产大国。2018年,我国是世界第七大石油生产国、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和最大的石油进口国。[11]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中国千万吨及以上炼厂已增加到32家,炼油总产能达到9.2亿吨/年,首次跃居世界第一。[14]

2023年,美国《油气杂志》根据各国最新官方报道发布年度评估,各国截至2023年1月1日发布的最新油气储量报告,全球探明石油储量总计达17570亿桶。根据《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2年)》,截至2021年年底,中国探明的剩余石油储量为36.9亿吨。截至2022年底,OPEC的石油储量占世界石油总储量的71%。[15]

分类

按照原油性质分类

据现行行业标准《油藏分类》(SY/T 6169-2021),原油性质及稠油分类如下表。[16]

原油性质

特征

低黏油

油层条件下原油黏度 ≤5 mPa·s

中黏油

油层条件下原油黏度 5~20(含) mPa·s

高黏油

油层条件下原油黏度 20~50(含) mPa·s

稠油

油层条件下原油黏度 >50 mPa·s,相对密度 >0.920

凝析油

在地层条件下临界的温度和凝析温度之间的气相烃类。采时地层压力降至露点压力后凝结析出轻质的液态油,一般相对密度<0.8

挥发油

流体系统位于油气之间的过渡区内,而其特性在油藏内属泡点系统,呈液体状态,相态上接近临界点。在开发过程中挥发性强,收缩率高。注:一般挥发油地面气油比一般在210 m3/m3~1200 m3/m3之间,一般相对密度<0.825,体积系数>1.75

高凝油

为凝固点>40℃的轻质高含蜡原油

稠油分类

主要指标

辅助指标

名称

级别

黏度mPa·s

相对密度

普通稠油

I

I-1

>50[b] ~150[b]

>0.92

I-2

>150[b] ~ 1000[b]

>0.92

I-3

> 1000[b] ~ 10000

>0.92

特稠油

II

>10000 ~ 50000

>0.95

超稠油[c]

III

>50000~ 100000

>0.98

特超稠油[c]

IV

>100000

>1.0

按照所含烃的比例分类

①烷基石油(又叫石蜡基石油):主要成分为直链烷烃含量超过50%,环烷烃和芳香烃含量较少。特点是密度小,蜡含量高,凝点高,含硫、胶质和沥青质较少,其生产的直馏汽油的辛烷值较低,柴油的十六烷值较高,加工石蜡基石油,可以得到黏度指数较高的润滑油。中国大庆油田就属于这种类型。[10][9]

②环烷基石油(又叫沥青基石油):主要成分为环烷烃。特点是密度大,凝点低,一般含硫、含胶质及沥青质较高,这种石油生产的直馏汽油辛烷值较高,但产量不高,氧化稳定性不好,有利于炼制柴油和润滑油,此类原油的重质渣油可生产高级沥青。中国克拉玛依油田就属于这种类型。[10][9]

③芳香基石油:主要成分是单环芳烃和稠环芳烃。这种类型的石油组分内含有双键,因此化学性质活泼,易发生加氢反应和取代反应,转化成其他产品。中国台湾省很多油田就属于这种类型。[10]

④混合基石油:含有烷烃、环烷烃、芳香烃,且数量相近。中国胜利油田就属于这种类型。[10][9]

其他分类方法

根据密度由小到大,将原油分为轻质原油(密度<0.87g/cm3)、中质原油(0.87 g/cm3≤密度<0.92 g/cm3)、重质原油(0.92 g/cm3≤密度<1.0 g/cm3)和特重质原油(密度≥1.0 g/cm3)。[11]根据硫含量由少到多,将原油分为低硫原油(硫含量<0.5%)、含硫原油(0.5%≤硫含量<2.0%)和高硫原油(硫含量≥2.0%)。在世界原油总产量中,含硫原油和高硫原油之和约占75%。原油中的硫化物对石油产品的性质影响较大,加工含硫原油时应对设备采取防腐蚀措施。[11]根据蜡含量由低到高,可将原油分为低蜡原油(0.5%≤蜡含量<2.5%)、含蜡原油(2.5%≤蜡含量<10%)和高蜡原油(蜡含量>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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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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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转向助力油保养套餐¥337

原厂冷却液保养套餐¥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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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汽油滤清器(CGI)¥2210

(每5年/15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空调滤清器保养(活性炭)¥447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火花塞保养套餐¥632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刹车油保养套餐¥345

原厂转向助力油保养套餐¥361

原厂冷却液保养套餐¥630

(四万公里保养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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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滤清器(内)¥505

自动变速箱油保养套餐(蓝色)¥1215

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滤清器(内)¥695

(十万公里保养周期)

发电机皮带+发电机发带涨紧器+惰轮+惰轮¥2825

(八万公里保养周期)

清洗节气门积碳套餐¥75

免拆清洗喷油嘴 (直喷)(3M清洗剂)¥415

免拆清洗进气道(3M清洗剂)¥408

清洗燃烧室(署牌水性除碳剂)(四缸)¥404

免拆清洗三元催化器(3M保养剂)¥307

(根据车况 环境选择积炭清洗项目 北京地区建议四万)

奔驰W204 C200K M271保养费用

美孚全合成机油+原厂机油滤清器¥761

(一万公里保养周期 机油六升)

原厂空气滤清器保养套餐¥306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汽油滤清器保养套餐¥3256

(每5年/15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空调滤清器保养(活性炭)¥501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火花塞保养套餐¥560

(三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刹车油保养套餐¥300

原厂转向助力油保养套餐¥337

原厂冷却液保养套餐¥660

(四万公里保养周期)

自动变速箱油保养套餐¥965

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滤清器¥518

(六万公里保养周期)

发电机皮带+发电机发带涨紧器+发电机皮带惰轮¥2316

(十万公里保养周期)

清洗节气门积碳套餐¥75

免拆清洗喷油嘴 (3M清洗剂)¥368

免拆清洗进气道(3M清洗剂)¥308

清洗燃烧室(署牌水性除碳剂)(四缸)¥404

免拆清洗三元催化器(3M保养剂)¥317

(根据车况 环境选择积炭清洗项目 北京地区建议四万)

奔驰W204 C级C200 CGI保养费用明细

美孚全合成机油+原厂机油滤清器¥795

(一万公里保养周期 机油六升)

原厂空气滤清器保养套餐¥215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汽油滤清器(CGI)¥2210

(每5年/15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空调滤清器保养(活性炭)¥447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火花塞保养套餐¥632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刹车油保养套餐¥345

原厂转向助力油保养套餐¥361

原厂冷却液保养套餐¥630

(四万公里保养周期)

自动变速箱油保养套餐(红色)¥1035

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滤清器(内)¥505

自动变速箱油保养套餐(蓝色)¥1215

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滤清器(内)¥695

(十万公里保养周期)

发电机皮带+发电机发带涨紧器+惰轮+惰轮¥2825

(八万公里保养周期)

清洗节气门积碳套餐¥75

免拆清洗喷油嘴 (直喷)(3M清洗剂)¥415

免拆清洗进气道(3M清洗剂)¥408

清洗燃烧室(署牌水性除碳剂)(四缸)¥404

免拆清洗三元催化器(3M保养剂)¥307

(根据车况 环境选择积炭清洗项目 北京地区建议四万)

奔驰W205C级C200 CGI M274保养费用

美孚全合成机油+原厂机油滤清器¥865

(一万公里保养周期 机油七升)

原厂空气滤清器保养套餐¥284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燃油滤清器¥4796

密封套件¥193

(每5年/15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空调滤清器保养(活性炭)¥631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火花塞保养套餐¥504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刹车油保养套餐¥300

(两年保养周期)

原厂冷却液保养套餐¥660

(四万公里保养周期)

变速箱油保养套餐¥1230

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油底螺丝+变速箱滤芯¥850

(六万公里保养周期)

皮带+涨紧器¥1590

(十万公里保养周期)

清洗节气门积碳套餐¥75

免拆清洗喷油嘴 (直喷)¥415

免拆清洗进气道(3M清洗剂)¥408

清洗燃烧室(署牌水性除碳剂)(四缸)¥404

免拆清洗三元催化器(3M保养剂)¥307

(根据车况 环境选择积炭清洗项目 北京地区建议四万)

奔驰W204 C260 CGI保养费用明细

美孚全合成机油+原厂机油滤清器¥795

(一万公里保养周期 机油六升)

原厂空气滤清器保养套餐¥215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汽油滤清器(CGI)¥2210

(每5年/15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空调滤清器保养(活性炭)¥447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火花塞保养套餐¥632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刹车油保养套餐¥345

原厂转向助力油保养套餐¥361

原厂冷却液保养套餐¥630

(四万公里保养周期)

自动变速箱油保养套餐(红色)¥1035

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滤清器(内)¥505

自动变速箱油保养套餐(蓝色)¥1215

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滤清器(内)¥695

(十万公里保养周期)

发电机皮带+发电机发带涨紧器+惰轮+惰轮¥2825

(八万公里保养周期)

清洗节气门积碳套餐¥75

免拆清洗喷油嘴 (直喷)(3M清洗剂)¥415

免拆清洗进气道(3M清洗剂)¥408

清洗燃烧室(署牌水性除碳剂)(四缸)¥404

免拆清洗三元催化器(3M保养剂)¥307

(根据车况 环境选择积炭清洗项目 北京地区建议四万)

奔驰W205 C260 CGI M274保养费用

美孚全合成机油+原厂机油滤清器¥865

(一万公里保养周期 机油七升)

原厂空气滤清器保养套餐¥284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燃油滤清器¥4796

密封套件¥193

(每5年/15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空调滤清器保养(活性炭)¥631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火花塞保养套餐¥504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刹车油保养套餐¥300

(两年保养周期)

原厂冷却液保养套餐¥660

(四万公里保养周期)

变速箱油保养套餐¥1230

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油底螺丝+变速箱滤芯¥850

(六万公里保养周期)

皮带+涨紧器¥1590

(十万公里保养周期)

清洗节气门积碳套餐¥75

免拆清洗喷油嘴 (直喷)¥415

免拆清洗进气道(3M清洗剂)¥408

清洗燃烧室(署牌水性除碳剂)(四缸)¥404

免拆清洗三元催化器(3M保养剂)¥307

(根据车况 环境选择积炭清洗项目 北京地区建议四万)

奔驰W204 C级 C63 ?156AMG保养费用

奔驰AMG机油+原厂机油滤清器¥1831

(一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空气滤清器保养套餐¥390

(一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汽油滤清器¥4869

汽滤密封套件¥230

(5年/15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组合滤清器¥501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火花塞保养套餐¥1172

原厂制动液保养套餐¥345

原厂冷却液保养套餐¥558

(六万公里保养周期)

自动变速箱油保养套餐(蓝色)¥1290

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滤清器(内)¥770

(3年/每5万公里保养周期)

惰轮+张紧器+惰轮+V型皮带¥3427

(十一万公里保养周期)

清洗节气门积碳套餐¥90

免拆清洗喷油嘴 (直喷)(3M清洗剂)¥725

免拆清洗进气道(3M清洗剂)¥556

清洗燃烧室(署牌水性除碳剂)(四缸)¥958

免拆清洗三元催化器(3M保养剂)¥574

(根据车况 环境选择积炭清洗项目 北京地区建议四万)

前刹车片保养¥3749

刹车感应线¥150

后刹车片保养¥3458

刹车感应线¥150

前刹车盘保养¥2400

后刹车盘保养¥2210

雨刮片保养¥470

奔驰W204 C280 M272保养费用

美孚全合成机油+原厂机油滤清器¥995

(一万公里保养周期 机油八升)

原厂空气滤清器保养套餐¥477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汽油滤清器(油箱内安装)A204¥2010

原厂汽油滤清器(油箱内安装)A221¥1485

(六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空调滤清器保养(活性炭)¥501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火花塞保养套餐¥864

(三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刹车油保养套餐¥300

原厂转向助力油保养套餐¥337

原厂冷却液保养套餐¥660

(四万公里保养周期)

自动变速箱油保养套餐(红色)¥1050

自动变速箱油保养套餐(蓝色)¥1230

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滤清器(内)¥790

(六万公里保养周期)

发电机皮带+发电机皮带+发电机发带涨紧器+惰轮+惰轮¥2625

(八万公里保养周期)

清洗节气门积碳套餐¥75

免拆清洗喷油嘴 (3M清洗剂)¥428

免拆清洗进气道(3M清洗剂)¥308

清洗燃烧室(署牌水性除碳剂)(六缸)¥584

免拆清洗三元催化器(3M保养剂)¥377

(根据车况 环境选择积炭清洗项目 北京地区建议两万公里)

奔驰W204 C300 M272保养费用(工加料)

美孚全合成机油+原厂机油滤清器¥995

(一万公里保养周期 机油八升)

原厂空气滤清器保养套餐¥477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汽油滤清器(油箱内安装)A204¥2010

原厂汽油滤清器(油箱内安装)A221¥1485

(六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空调滤清器保养(活性炭)¥501

(两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火花塞保养套餐¥864

(三万公里保养周期)

原厂刹车油保养套餐¥300

原厂转向助力油保养套餐¥337

原厂冷却液保养套餐¥660

(四万公里保养周期)

自动变速箱油保养套餐(红色)¥1050

自动变速箱油保养套餐(蓝色)¥1230

变速箱油底垫+变速箱滤清器(内)¥790

(六万公里保养周期)

发电机皮带+发电机皮带+发电机发带涨紧器+惰轮+惰轮¥2625

(八万公里保养周期)

清洗节气门积碳套餐¥75

免拆清洗喷油嘴 (3M清洗剂)¥428

免拆清洗进气道(3M清洗剂)¥308

清洗燃烧室(署牌水性除碳剂)(六缸)¥584

免拆清洗三元催化器(3M保养剂)¥377

(根据车况 环境选择积炭清洗项目 北京地区建议两万公里)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实行的交易制度是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实行的交易制度是《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碳排放权管理活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管理及其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本省实行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管理及其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四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本省碳排放权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总量控制、配额管理、交易、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等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资、统计、物价、质监、金融等有关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

第五条 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

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碳排放控制义务、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第六条 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由省政府确定。

第七条 第三方核查机构是对企业碳排放量进行核对、审查的法人机构,由主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第八条 主管部门建立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用于管理碳排放配额的发放、持有、变更、缴还、注销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录入,并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第九条 从事碳排放权管理及其交易活动的部门、机构和人员,对碳排放权交易主体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碳减排工作的领导。主管部门应当广泛开展对碳排放权管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认真听取并采纳企业对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的合理意见、建议,定期评估碳排放权管理工作。

第二章 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

第十一条 在碳排放约束性目标范围内,主管部门根据本省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等因素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并报省政府审定。

碳排放配额总量包括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企业新增预留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

第十二条 主管部门在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起草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企业、专家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三条 每年6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历史排放水平等因素核定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通过注册登记系统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企业新增预留配额主要用于企业新增产能和产量变化。

第十五条 政府预留配额一般不超过碳排放配额总量的10%,主要用于市场调控和价格发现。其中,用于价格发现的不超过政府预留配额的30%。

价格发现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竞价收益用于支持企业碳减排、碳市场调控、碳交易市场建设等。

第十六条 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和企业新增预留配额实行无偿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企业因增减设施,合并、分立及产量变化等因素导致碳排放量与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相差20%以上或者20万吨二氧化碳以上的,应当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碳排放配额进行重新核定。

第十八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可用于抵消企业碳排放量: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

(二)在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组织边界范围外产生。

用于缴还时,抵消比例不超过该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的10%,一吨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当于一吨碳排放配额。

第十九条 每年5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缴还与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相等数量的配额和(或者)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第二十条 每年6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在注册登记系统将企业缴还的配额、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未经交易的剩余配额以及预留的剩余配额予以注销。

第二十一条 每年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企业配额缴还信息。

第二十二条 企业对碳排放配额分配、抵销或者注销有异议的,有权向主管部门申请复查,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第三章 碳排放权交易

第二十三条 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包括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二十四条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碳排放配额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鼓励探索创新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产品。

第二十五条 碳排放权交易应当在指定的交易机构通过公开竞价等市场方式进行交易。

第二十六条 交易机构应当制定交易规则,明确交易参与方的权利义务、交易程序、交易方式、信息披露及争议处理等事项。

第二十七条 交易机构应当建立交易系统。交易参与方应当向交易机构提交申请,建立交易账户,遵守交易规则。

第二十八条 交易参与方开展交易活动应当缴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由省物价部门核定。

第二十九条 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风险监管机制,避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和发生系统性市场风险。

第三十条 禁止通过操纵供求和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扰乱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序。

第三十一条 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规则、标准、方法学的研究,探索建立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第四章 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

第三十二条 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应当制定下一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明确监测方式、频次、责任人等,并在每年9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主管部门。

企业应当严格依据监测计划实施监测。监测计划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 每年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碳排放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四条 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对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的碳排放量进行核查。

第三十五条 第三方核查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碳排放年度报告进行核查,在每年4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核查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 第三方核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经营场所;

(二)具有至少8名核查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近3年从事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相关业务的工作经历。

第三十七条 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应当配合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

第三十八条 主管部门对第三方核查机构提交的核查报告采取抽查等方式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被抽查企业。

第三十九条 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查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复查申请进行核实,并作出复查结论。

第五章 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四十条 省政府设立碳排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碳减排、碳市场调控、碳交易市场建设等。

第四十一条 主管部门应当优先支持碳减排企业申报国家、省节能减排相关项目和政策扶持。

第四十二条 鼓励金融机构为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搭建投融资平台,提供绿色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开展碳减排技术研发和创新,探索碳排放权抵押、质押等金融产品,实现银企互利共赢。

第四十三条 建立碳排放黑名单制度。主管部门将未履行配额缴还义务的企业纳入本省相关信用记录,通过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四条 未履行配额缴还义务的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将其通报所属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监管机构应当将碳减排及本办法执行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第四十五条 未履行配额缴还义务的企业,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受理其申报的有关国家和省节能减排项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按照当年度碳排放配额市场均价,对差额部分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罚款,并在下一年度配额分配中予以双倍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管部门予以警告、限期履行报告义务,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导致无法进行有效核查的,主管部门予以警告、限期接受核查。逾期未接受核查的,对其下一年度的配额按上一年度的配额减半核定。

第四十九条 碳排放权交易主体、交易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第三方核查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碳排放权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碳排放是指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等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所称碳排放权是指在满足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碳的权利。

所称碳排放权交易是指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在指定交易机构,对依据碳排放权取得的碳排放配额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进行的公开买卖活动。

第五十三条 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所取得的项目减排量,单位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价格发现,是指主管部门在交易初始阶段向市场投放一定数量的碳排放配额,形成初始交易价格,目的是为市场各方提供价格预期。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组织边界,是指企业拥有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生产业务范围。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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